为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课程表的编排必须以专业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开课计划和学期教学运行表为基础,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原则,科学、合理编排。每学期排课时优先编排专业课程,后编排专业理论课以及其它课程的原则。编排课程应充分考虑教师的承受能力、课程性质特点、上课效果和教学资源的利用等因素,做到班级课表、教师授课时间段、教室使用等达到最佳状态。
一、时间安排要求
1、一、三年级专业课程按教学计划课时安排上午进行,专业理论课以及其它课程按教学计划课时,分别安排在每周下午进行;二、四年级专业课程按教学计划课时安排下午进行,专业理论课以及其它课程按教学计划课时,分别安排在每周上午进行。
2、为保证学生所学专业的连贯性,课程之间必须充分考虑该课程前、后之间的难易度衔接。
3、所有专业课程一律不得安排在中午和晚上进行。
4、在排课过程中,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应从大局出发,服从学院的安排。
5、国家法定假日、周Х下午教学例会活动时间等不排课。
二、节次安排要求
1、授课教师每天授课课时原则上不得超过四节,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课程周学时安排,要根据专业的培养计划规定学时,确保每周、每天课时、节数均衡。
3、一个教师授课一个班级,同课时内不得安排两个班级课堂授课。
4、排课要确保学期学校规定的授课周数,要每周都有课程安排,若出现教学资源紧张课程安排不过来,间歇周也不得超过1周时间。
三、其他事项
1、各专业的学期课程教学运行表,在录入学校教务系统之后不得变更,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执行报批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
2、解释权在艺术与设计学院,未尽事宜由分管教学院长负责。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