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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倡议书

时间:2020-12-19 22:22:57,点击:1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安全管理规定》和《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希望全体同学们能够增强安全意识,文明用电。根据我校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棒、电饭煲、电磁炉、电炒锅、电热杯、电热毯、烘衣机、电冰箱、电吹风、电暖器,以及其它功率较大的电器;

     禁止使用明火(如酒精炉、煤气炉、液化气设备等)在宿舍内烧菜煮饭;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私接电源

     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脑、充电器等电器设备时,接线板和插头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禁止使用没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的伪劣电器产品。人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关闭电器设备,严禁在无人状态下让电器设备继续通电运转

     认真了解宿舍的结构和设施装备,熟悉安全通道出口,掌握基本的灭火和逃生知识。

  学生宿舍是消防重点部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的原则,保卫处消防科将会同各学院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没收违章电器外,还应依据有关违纪处罚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理,对屡教不改、反复使用违章电器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因此而造成事故的,除要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认真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校进行通报。

    为了您和您身边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我们响应倡议,积极行动起来。

 

艺术与设计学院分团委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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